顯示具有 檢舉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檢舉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2010/12/06

收到Google AdSense支票

一年多前,誤打誤撞加入了Google AdSense,看到別人好像很好賺,輕輕鬆鬆就拿到支票。我加入後,一開始就放在我的一些網頁上,當時還沒有什麼書籤網站,我也不懂得SEO(現在是稍微了解一點點),網頁也不易被人發現,因此廣告曝光率極低,當然點閱數是保持在「預設狀態」。
後來弄了部落格,漸漸懂得網路賺錢的相關資訊,因此本站成立沒多久,就將廣告加入網站中,但是,當時收入一樣很低,也沒那個興趣玩。因此本站就有時放廣告,有時將廣告撤掉~
後來看到Simon本站收益,其中他每月網賺到的所得,跟我在加油站打工的錢差不多,受到了稍稍吸引,想說網站可以靠廣告賺錢來支付空間租用費,這樣就有穩定空間了,也不用一天麻煩朋友一堆網站安全性、穩定性問題,所以就把網站「正式」擺上廣告。
過了幾個月後,我收到了Google AdSense寄來的PIN碼,這就意味著離收支票的時間近了~~(因為當初要寄pin碼的條件是50美金,現在是10美金就可以申請pin碼)
大約在今年2月底時,我將帳戶調整成當月滿100美金就要匯款。在Google AdSense中的「付款記錄」中,Google在10月25日結算,在10月27日寄出,而我於今天(12月6收到)。說真的,累積一年才拿到,真的不是很好賺,不過當網站累積到一定人氣時,就不一定了,經營越久,人氣會變好,當然會多一點點。那我們來看一下Google支票長怎樣吧~

※信封外觀

沒有像PIN碼的飛機圖樣,整個信封髒髒的,很像是要回收的紙張,我付款寄送方式是選擇平信,雖然他髒髒的,不過這樣也好,不用怕被人拿走~~
IMG1741A

※內頁上半部

這章隻並不像是平常的支票,一張寬寬的紙,而是一張稍微正方的紙,下圖是內頁上半部,這是由花旗銀行寄出。這面的資料有寄件者收件者支付款項明細(和Google AdSense後台的明細一樣)以及注意事項
IMG1743A

※內頁下半部-支票部分

這就是支票的重點了,上面都沒印到Google的字樣喔XD
IMG1742A
雖然拿到了支票,但是後續的兌換是很麻煩的,看了一下網路教學說明文章,還要被坑掉六百塊的託收手續費之類的,以及領錢還要等半個月至一個月,Google的錢還真不好拿呀

2009/08/31

【我的E政府】我要我的E政府「創意好點子」徵選活動開始囉!



◎結束時間:2009/09/15    
◎開獎公布:2009/09/30
◎獎品:Eee PC、iPod、數位相框及跨時區時鐘手電筒
◎活動辦法:你認為「我的E政府」網站可新增什麼便民服務呢?能夠讓你省時省力,在網路上解決日常生活大小事。歡迎透過動態或靜態的呈現方式,提出你的創意想法喔!投稿參賽: 98.7.15~98.9.01開放投票: 98.9.01~98.9.15傳作品─先加入「我的E政府」(http://www.gov.tw)會員,登入會員後,至活動網頁上傳參賽作品。 來票選─至活動網頁票選出你喜歡或認同的參賽作品。投稿參賽或是來投票,都必須具有 「我的E政府」會員身份。
我參加的作品名稱:台灣品牌創意
投我一票 感謝您的支持!

2009/08/12

[IM POWEN]尋找部落格明日之星




一、活動主題:

詳情

二、活動說明:

您不僅可透過部落客廣告增加收益,還可透過成功推薦加入BloggerAds,賺取回饋獎金喔!
透過您的推薦貼紙,成功加入BloggerAds的部落格,在申請後首次30天內獲得的廣告獎金,BloggerAds將額外給你該金額的30%當回饋獎金。
聽說賺的錢....比googlx 還不錯呢!^+++^

三、活動奬金、奬品說明:

凡入圍者就可獲得 “紅包奬金100元“(超過一百個名額喔!)。
過關斬將”進入前三名,還可贏得千元獎金+BloggerAds限量特製馬克杯“。
作品也將精選刊登在BloggerAds官網上,另外也有機會獲得BloggerAds特派記者進行您的 「人物專訪」,
並且”推薦給知名品牌廣告主認識“,加速幫您打造部落格黃金品牌價值。同時“列為BloggerAds推薦之部落格達人優格“,讓更多贊助廠商找上您!


2009/02/18

BSA2009 活動辦法-30萬元檢舉獎金

BSA2009 活動辦法-30萬元檢舉獎金

一.
活動期間:

二.
檢舉對象:

自民國98年2月5日起至98年3月15日止


在台灣非法重製、使用非法電腦軟體的公司
三.
應提供線索:

1. 該非法重製及使用盜版軟體的公司名稱、地址及負責人姓名2. 被檢舉公司內所使用之電腦台數3. 被檢舉公司內所使用盜版軟體之種類及套數4. 如何得知該公司有非法重製及使用盜版軟體情形(以親自見聞者為限)5. 被檢舉公司使用盜版軟體電腦之配置圖(如樓層、部門及何種盜版軟體等)6. 被檢舉公司非法重製及使用非法軟體的證據資料7. 其他線索:詳如檢舉資料表內所載事項,請洽檢舉專線
四.
檢舉免付費電話:

0800-051498(0800令我一試就發)
五.
檢舉獎金方案內容:

最高新台幣30萬元檢舉獎金方案:檢舉人同意BSA將檢舉人據實填具之檢舉資料表送交司法、檢調單位,於BSA決定採取法律訴追行動後,檢舉人願意主動、積極於調查、偵訊及法院審理階段作證,BSA於法院據此對被檢舉公司(含該公司負責人)作成有罪確定判決或於刑事確定判決前達成和解者,將根據檢舉人提供線索的多寡、品質及配合態度、被檢舉對象違法嚴重程度及最後法律結果決定給予檢舉人最高新台幣30萬元之獎金(BSA就給予檢舉人獎金之金額多寡保有裁量權)。但BSA保留得在任何時間、以任何理由中止或終結任何BSA已進行程序或行動之權利。BSA對於符合資格及規定之檢舉人,將依下列四階段分別發給下述之獎金:

1.
簽署檢舉證明書:就檢舉人於活動期間所簽署並寄回之書面契約及檢舉資料,經BSA查證決定採取法律訴追行動,且檢舉人並經BSA通知親自至BSA指定之地點簽署檢舉證明書,BSA將於檢舉人完成簽署檢舉證明書後七個工作日內給付檢舉人新台幣一萬元獎金。
2.
製作檢舉筆錄:就檢舉人所簽署之檢舉證明書而配合至指定之司法、檢調單位製作檢舉內容筆錄,BSA將於檢舉人完成檢舉筆錄後七個工作日內給付檢舉人新台幣一萬元獎金。如司法、檢調單位另需檢舉人製作第二次或其他後續筆錄,檢舉人應配合到場製作筆錄,但BSA不再另行給付額外獎金。
3.
完成搜索:就檢舉人配合至司法、檢調單位所製作之檢舉筆錄而對檢舉對象完成搜索,BSA將於搜索完成後七個工作日內給付檢舉人新台幣一萬元獎金。
4.
刑事確定判決或和解:就檢舉人配合至司法、檢調單位製作檢舉筆錄且完成搜索之檢舉對象(含該公司負責人),若經法院作成有罪判決確定或於刑事確定判決前達成和解者,BSA將根據檢舉人提供線索的多寡、品質及配合態度、被檢舉對象違法嚴重程度及最後法律結果決定給予檢舉人最高新台幣27萬元之獎金(最高新台幣30萬元獎金扣除前述三階段之三萬元)。BSA就給予檢舉人獎金之金額多寡保有裁量權。

應注意事項:

1.
本文件內容僅為要約引誘,非為要約。正式檢舉獎金方案內容應依將來簽訂之書面合約為據。
2.
本方案以檢舉人於活動期間(自民國98年2月5日起至98年3月15日止)內簽署書面契約,並在活動期間內寄回BSA者,方取得參加本檢舉獎金方案之資格。
3.
對同一被檢舉公司,BSA僅提供一份檢舉獎金。多數檢舉人先後分別對同一被檢舉公司提出檢舉者,由提供檢舉資料最完整者,取得參加本檢舉獎金方案之資格;若檢舉資料內容均相當者,則由最先將檢舉資料表及相關文件寄交BSA者,取得參加本檢舉獎金方案之資格;若檢舉人寄交之檢舉資料同時到達BSA者,則由該數檢舉人共同取得參加本檢舉獎金方案之資格。
4.
檢舉人須保證其所提供之資訊、證據均係真實無誤,違者,除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外,對於BSA已給付之檢舉獎金,檢舉人有返還義務。
5.
BSA保留隨時更改本檢舉獎金方案內容之權利
Related Posts Plugin for WordPress, Blogger...